在很多投资者的眼里,信托比较稳健,收益也比一般的产品高,加之“刚性兑付”的潜规则,让投资者都愿意掏出百万资金用来投资,甚至一些人凑集亲朋友好友的资金一起来投资。
但是其实投资者还是需要对信托产品的条款仔细询问,比如风控的条款、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利用诸如凑钱、借钱等投资信托的行为不值得鼓励。
信托项目风险暴露而引发的投资者纠纷,现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作为一种具有较高风险和收益的投资方式,信托投资有着相应的门槛要求。信托是针对高净值人士的资产配置方式,它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设立门槛是为了“保护”
我国现代信托业恢复于1979年。“当时,信托更像是‘金融百货公司’。”方正东亚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帆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从最初的银行规避信贷计划管理的工具,到地方政府融资的渠道,信托公司的业务涉及委托投资、信托贷款、资金拆借、证券承销等多种业务。”
正由于信托公司的业务多而杂,且无明确定位,发展中才乱象丛生。随着2001年颁布实施《信托法》及2002年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我国信托业明确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定位。当时规定,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这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初的门槛设定。
基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的利益,2007年,新“两规”即《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实施,信托投资的门槛也从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随着高净值人群经济实力的提升,门槛以后可能还会提高。”李旸说,较高的门槛也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不过,信托计划属于Smu性质的高风险金融产品,社会大众对其风险认知度不高。现阶段,在信托公司自主发行能力较弱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依旧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主要募集方式。但因存在业绩导向等问题,代销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推介、夸大宣传等行为。
因此,投资者需要对信托产品的条款仔细询问,比如风控的条款、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等。而且,凑钱、借钱等投资信托的行为不值得鼓励。随着信托风险的累积,以及自担风险的导向,万一项目出现风险,凑钱、借钱来投资信托,就会衍生出纠纷。信托公司应对投资者做好事前的警示和教育。
风险压力依然较大
信托产品有很多分类,投资领域不同,其风险也不一样。比如,Smu股权投资类、期货类等信托项目风险相对较高;基础设施信托、房地产信托属债权型模式,且一般有抵押物,较股权投资类信托风险偏低些。
今年信托行业风险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房地产、政信项目风险较为突出,单体信托项目风险会继续有所暴露。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未来信托项目的微观风险将上升。
信托项目有兑付期限,出现风险暴露后,就涉及相关资产的处置,以及现金回收等能否在项目到期时处置完毕的问题。信托公司处置风险项目时,如果项目本身首要还款来源发生问题,信托公司会寻找第三方机构,比如资产管理公司、SmuJJ等接盘或续作。如果外部机构的合作在时限内不能及时完成,也有信托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垫付,后续通过处置项目资产回收资金。
与此同时,过去,信托项目由于责任界定不清,信托公司也存在盲目冒进的问题,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往往承受了与收益不匹配的压力,随着信托公司受托责任日渐明确,信托公司在风险事件中的权责划分也会更加清晰。
理财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信托理财也不例外,市场上就有一些信托出现了兑付危机。信托理财百万门槛不可怕,自不量力才可怕。投资者在追求高收益时,要避免进入信托理财误区。
误区一:信托理财人人都可以适合购买
信托产品高达百万的投资门槛,并非老少皆宜,信托产品面临着信用风险,一旦融资方出现经营问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付息,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受到影响;另外,大多数信托理财投资期限都在一年期以上,即使想提前支取也要付出一定代价,有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因此,专业理财师表示,购买信托理财产品,老年人不太适合。
误区二:购买信托产品,捡收益高的买
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这永远是投资理财的至理名言。信托资金的投向不同,风险和收益也有所不同。例如房地产信托,虽然收益高,但肯定不如流动股质押的信托项目来的稳妥些,总之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存在。因此,专业理财师表示,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收益的高低并不是投资者判断产品好坏的标准,要看清产品的投资方向,质押物是什么,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
误区三:信托都是国企,都值得信任
目前,国内正规的信托机构只有68家,正规持牌销售机构,都是国企,都值得让人信赖,有这样想法是错误的。但是信托机构也有实力、信誉好坏之分。各个信托公司的理财风格不同,擅长投资的项目也不同,有些倾向房地产项目、有些倾向票据项目等等。因此,专业理财师提醒,投资者在选购信托理财产品时,一定要选实力雄厚的,信誉较好的,投资稳健的机构;另外尽量选择此信托机构最擅长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