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慎评估自身投资组合状况
投资理财是投资者确定自己的投资目标,审视自身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承受能力,调整资产分配和投资情况,以达到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一个审慎分析、决策及执行的过程。投资者若要投资合适的信托产品,第一步要做的是审慎评估自身的投资组合状况,只有在完全了解了自身投资组合状况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从而获得预期收益率,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对自身资产状况掌握不够而导致做出错误甚至是失败的投资决策,从而遭受投资损失。
>>>>>>>>>>>>信托产品<<<<<<<<<<<<<<<<<<<
随着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可供投资者选择的理财工具日益丰富,股票、债券、基金、信托、保险、黄金、外币、收藏品等等,均成为投资者的投资热点,同时每种投资工具的特点、投资周期、所需资金、风险和收益皆有不同。当前绝大多数投资者会投资多种理财工具,各种投资工具因其风险、收益率、流动性及投资周期的不同及交织错配,构成了投资者的投资组合。
评估投资组合的最终目的是要有系统地找出问题所在并对投资组合作出适当的调整。评估自身的投资组合状况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组合是否符合要求。资产分配是投资组合中最重要的元素,投资者应该留意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是否符合自身要求,例如组合内股票、债券和现金的具体数量及占比。
(2)投资组合的分布情况。完成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分析后,应开始评估所持各类不同资产的属性,看其是否分布在不同的市场领域、行业范围等。
(3)投资组合的组成。投资者清楚地知道投资组合的属性、比例、行业分布后,应详细评估组合内的各个具体资产,比如对投资组合中的基金进行分析时,应留意基金是否存在重大人事变动、投资策略变动或基金公司转变等。
(4)投资组合的投资表现。在评估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表现时,不应过分注重短期回报,而应将投资组合中某类特定资产与其同类型的资产作出比较,以便确定过去几年该类资产的投资表现,如果投资组合持续表现偏差,则应注意投资组合是否出现问题。
(5)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完成评估后,若无法立即解决投资组合的问题,则须安排一个时间来调整投资组合。当然,调整的具体时机则需视自身投资需求、宏观经济大势、金融市场机会而定。
总之,审慎评估自身的投资组合状况,为的是发现投资组合存在的问题、风险及潜在缺陷,在投资信托产品时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更好地提升投资决策的正确度及投资的安全性。
二、确定适合投资的信托产品
投资组合的重要目的是要确保投资风险分散化,而资产配置作为投资组合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是投资者根据投资目标将其财富分配于不同类别资产的过程,是实现投资风险分散化的重要步骤。就投资组合的流程分析而言,从最初目标的设定到最后投资组合的检验,都需要考虑外部投资环境和投资者自身实际情况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外部投资环境主要是指市场周期、利率水平、通货膨胀、政策法规等,投资者自身实际情况主要是指资产组合情况、投资需求、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对于这些因素的识别、接受、规避、承受等,均需要通过资产配置予以实现。
简言之,资产配置即通过综合不同类别资产的主要特性,在此基础上形成投资组合,相对于其中的每一类作为组成部分的资产,该投资组合都有更好的风险收益水平;此外,资产配置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平衡的过程,投资者需要在投资期限、投资目标和投资风险三者之间权衡,寻求满足自身需求的均衡点。
若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信托产品改善自身资产组合状况,则须明确具体需求,一方面要使所投信托产品与自身持有的其他理财产品相匹配,以优化自身投资组合,另一方面也应注意不同信托产品之间的优化组合。在不同信托产品之间寻求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点与匹配点,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投资者可以结合有关各类信托产品的产品要素及投资分析的内容,从下述层面来分析判断适合自己的信托品种:
(1) 信托产品的期限与收益率。首先,信托产品的收益及风险很大程度上与期限长短紧密相关。
一般来说,期限长的信托产品比期限短的信托产品面临更多来自市场、项目及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此收益率相应也会更高。比如,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期限一般为2年以上(甚至更长),而工商企业信托则相对较短,故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一般要大于工商企业类信托。若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小,或是在投资期内对资产变现能力要求较高,则应倾向于投资期限较短的信托产品。
其次,信托产品因期限、投向、属性不同,收益也是各不相同,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时必须综合考虑期限、投向、属性、流动性、风险等各个要素,再审慎考察该产品的收益率高低及其是否符合优化自身投资组合状况的要求。
(2) 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从广义上来说,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即是在投资期内及信托产品到期时,投资者能否自由处分及收回投资的可能性,流动性高则风险相对较小,流动性低则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可从如下方面分析信托产品的流动性:
首先,该产品是否设置了赎回机制,即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是否可以自由赎回信托份额。
其次,该产品是否可以自由转让,比如很多信托产品规定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在一定条件下信托份额不得擅自转让。
再次,产品发行公司自有资金是否参与了信托计划,一般来说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的信托计划流动性相对较高。
最后是信托计划的退出机制,若信托产品设置了多种退出机制(如融资主体如期回购、向特定第三方转让、向公开市场转让等)且安排合理,则流动性相对较高。
概言之,投资者若在投资期间对资产的流动性要求较高,则必须仔细分析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能否满足要求。
(3) 信托产品的安全性。不同的信托产品风险大小不同,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信托产品。首先,信托产品的属性不同则风险大小不同,例如股权类信托的风险一般要大于债权类风险。其次,信托产品的投向也会影响其风险大小,比如投向种子期的高科技企业的私人股权投资信托,风险较大,向工商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的工商企业信托风险则相对较小。当然,信托产品的风险大小亦与期限紧密相关。
(4) 信托产品的实质风险。投资者能否收回投资本金及实现预期收益,与信托计划的还款来源与担保措施关系最为紧密。首先,考察还款来源时必须紧密联系融资主体的资产实力、现金流状况、目标项目的盈利能力、融资主体的体外财务支持能力等,在资产实力强大、现金充足、盈利能力强、财务周转能力强的情形下,融资主体如期还款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其次,当融资主体不能按期还款时,信托公司只得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是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从而收回投资,设置有效担保措施的信托产品一般风险较低。此外,信托产品实质风险的大小也与其他因素有关,比如股权类信托产品就要求信托公司具备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
总之,信托产品的选择是一个综合评估自身投资组合状况,并全面分析信托产品各要素的过程,唯有如此,投资者才能挑选出真正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